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本月下旬开始,市环保局将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以塑料袋生产商、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为重点,对违规提供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并按照相关规定处以最高5千元的处罚。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情况;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有无经营资格,是否提供、销售、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和禁止生产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情况。
其中,本市将严查不按规定向顾客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违规行为包括: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有违规行为的,将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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