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3年来,深圳的大型商场超市普遍执行到位,但大量的农贸市场仍然在随意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塑料袋。“限塑”不仅要有令,更须令行禁止。如何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和商贩的环保意识?如何从源头上掐断非环保塑料袋的来源?如何在方便与环保之间,寻求最优选择?以上是本期市民论坛话题。
“限塑”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刘丽华:安先生,您作为深圳市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专职副主任,请您从专业的角度谈一下塑料袋的危害以及对3年来我们的“限塑”工作进展情况?
安邦强:塑料购物袋由于方便易携带等特点,是名副其实的“方便袋”,故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但塑料袋的主要原料为聚乙烯,是石油衍生品的一种,属于石油制品。看似轻薄的塑料袋其实消耗了大量的石油,人们在轻松购物时不经意间就消耗了宝贵的资源。在资源浪费的同时,塑料购物袋也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塑料袋尤其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不能重复利用,因此,用后大多随意丢弃。这些塑料袋在自然条件下极难分解,对空气、水源、土壤等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因而又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
“限塑”在一些地方成效不大,特别是农贸市场。其主要原因,一是塑料袋生产工艺技术简单,部分地区的小作坊转入地下生产,部分集贸市场还存在无偿提供和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且商户均处于分散经营状态,监管难度较大;二是一些在集贸市场购物的消费者,长期以来习惯了享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服务,不习惯自带购物袋,等等。
刘丽华:您不是特别乐观?
安邦强:对,我觉得这确实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刘丽华:概括来说,3年来深圳在这方面做得怎样?
安邦强:应该说比较规范一点的大型超市都能做得到,小超市都做不到,像在饭店里打包拎的袋,还有商场里卖服装鞋帽的袋,依然没有任何约束和收敛,其实超市里的用量只是一小部分。
“限塑”:政府监管不可或缺
刘丽华:中国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这样形容“限塑令”3年来走过的历程:第1年喜、第2年忧、第3年不可控,他说,限塑令”的影响正在消退。殷先生是深圳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部主任,这3年来,你们的塑料袋批发量怎么样?0.025毫米的超薄袋是怎么管制的?
殷浩程:布吉农批市场作为整个深圳市主要的农产品供应场所,整个场所有3000多个经营户,主要从事的是农产品一级批发业务。在市场里面从事塑料袋批发的商户,据统计目前应该是在15家左右,这些商户在2008年6月份的“限塑令”实施之后,在市场工商部门的配合下,经多次开会,已签订一些承诺书。到目前为止,基本上可以保证在市场内从事塑料袋批发的商户,在他的店内和仓库里面绝对找不到无标识的塑料袋。从2008年的整治之后,现在基本上形成一个常态化管理,仿照政府网格化管理,我们基本上对每一个商户都有专门的管理。
刘丽华:现在的量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我们让搞经营的张女士先讲一下,3年前0.02毫米以下、以上的都卖,后来就不准卖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袋了,对你的生意有影响吗?
张淑彦:现在这个量降低了5%,对生意会有影响。
网友987:布吉农批市场的例子告诉我们,只要是部门用心监管,就没有做不好的事情。关键是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通知,其实是涉及到很多政府部门的,“多头监管,不如一个部门主管。在执法中,应确定主体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保证和协调该政策的实施,并由该责任部门牵头,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制定进一步落实限塑令的国家行动计划”。
反弹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刘丽华:有一位经常关注我们节目的“绿色江河”工作者也讲到,塑料袋使用量表面上看可能少了点,但是事实上,各式的塑料袋依然在一些场合被大量的使用,统计结果和现实情况还是有出入的,各位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张莉萍: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还是我们重视程度不够,对于“限塑”缺少配套的法律上的支持。由于国家对于塑料购物袋的使用只是提出有偿使用,并未严令杜绝,而且关于塑料袋使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尚未出台,因此,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消费者的自觉执行,而相关部门即使想监管也无法可依,因此,难以达到“限塑”的目的。
限塑3年以来,从2008年6月1日到现在,有两个省份是走在全国前列,第一个是海南,海南省限塑标准是远远高于全国的。2009年的9月海南人大率领各个部门做了一个执法报告,他们用的标题是八个字“海南限塑、任重道远”。可以看出海南是调动了他们能调动的各个部门的能量来推动这件事。另一个是云南,云南准备立法了,但是为什么他们自己立法呢?因为他们自己也觉得3年来工作不满意,不满意才要立法。
刘丽华:3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通知》发布,这个《通知》也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它提到了“一律不准免费提供”。但是这并没有制止住免费提供的现象。
张莉萍:为什么大家都在用?因为中国人普遍有一个观念是法不责众,包括普通老百姓。
刘丽华:“一纸空文”后面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张敏:“限塑令”是政府出台的一个管理办法。现在有回流或者反弹的趋势,我觉得有几方面的原因:在日常购物中,使用塑料袋已成为人们的习惯,在没有其它替代品的前提下,突然停用是不可能的,就像对塑料袋实施有偿使用后,还是有人会购买。近3年的事实已证明,要舍弃塑料袋绝非易事,除了培养人们自带环保袋的习惯之外,加快研发替代品才是当务之急。不过,最重要的是,这种替代品一定要价格便宜,如果价格太贵,普通老百姓肯定消费不起。第二,人们的生活习惯要想改变可能有一个过程,在宣传方面或在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方面要进一步努力。我们国家是全世界生产塑料制品的第4大国家,其中用于包装的应该是占30%左右,在包装里面超薄和不可回收的袋子生产量是占70%。
张莉萍:另外我们的违法成本特别低,但是执法成本很高。大家都去抓商贩的话,我们在人力物力上不够。比如我们目前对销售塑料袋的惩罚,《质量产品法》的第35条和51条是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还有等额价值以下的罚款。比如我们查到两千个塑料袋,每一个成本是3分钱,也就罚了几十块钱,不足以形成威慑。所以我认为可以把它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法律一定要有威慑力,人们才会自觉的去执行,因为毕竟现在公众的环保意识还没有到那个层面。
公益广告要更有针对性
刘丽华:有些网友说现在的很多公益广告特别空。看看国外好的公益广告,让人感觉特别贴切、特别温暖,让人们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我们很多广告都是口号式的,表现力和影响力不够,各位有什么想法?
安邦强:如果是把使用塑料袋与自身的健康连起来的话,这个切入点就很好。我们都知道高温对塑料袋会裂解,本身的毒性会挥发出来、裂解出来、释放出来。另外,塑料袋在光的作用下,和高温的效果是一样的。
刘丽华:这些知识怎么让市民知道?
安邦强:张院长是学者、专家,请他们来做这个广告,不要请明星来做广告,要请专家做广告,这样的广告才能达到告知的目的。
网友998:在写字楼里上班,中午快要到吃饭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些俊男靓女从餐馆里提着一次性盒饭到办公室用餐。这里所说的饭盒,就是我们日常所熟悉的一次性白色塑料餐盒。自己时常很纳闷,现在人们对食品安全非常关心,但是对食品的包装的安全却很少注意。
在理想的状态里,一次性餐盒应当由高纯度的聚丙烯塑料制成。这是一种像大米一样半透明的圆形颗粒,柔韧度高,能耐高温,浸泡在正己烷和乙酸溶液中,也不会发生化学反应。按照国家规定,填充料在原料中所占的比例不能超过20%。但事实是,有的厂家原料中碳酸钙的比例超过一半,有的“甚至会超过80%”。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这种材料对热具有强烈的反应作用。有些质量非常差的,甚至热的饭菜放进去以后,饭菜整个的味道就会发生变化。如果正己烷蒸发残渣均超过国家标准20倍,而乙酸蒸发残渣超标近150倍,这就意味着,如果长时间用这种餐盒盛放含有油和醋的食物,人们将会“吃掉1/3的餐盒”。
刘丽华:这位网友说的很好,但是这种知识性很强的东西,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我们要呼吁政府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把蕴含的危害讲清楚。
安邦强:要把对他自身的危害性说透,要请专家说。只有这样,市民才感觉到可信,如果公益广告只是邀请一些明星讲上两句注意健康、爱护地球之类的话,效果会大打折扣。“少用一个塑料袋,爱护地球我先行”这样的广告,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什么影响呢?
殷浩程:宣传方面,我们对消费者的宣传不能大而空。你可以给他们讲,如果用这些不合规的塑料袋去装食品,那么它可能造成的污染比农药产品更厉害,用塑料袋可能是自己给自己加毒品进去。包括一次性餐盒也是这样的,发泡的餐盒到处都是,稍微热一点的食品放进去之后,整盒饭就被污染啦,这种危害性,现在很多人不知道。
网友889:废弃塑料的主要成分是聚氯乙烯,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氯离子,若与不符合国家规定或严重超标的劣质添加剂结合,会产生很强的致癌物质。而用这些塑料袋用来包装食品、瓜果和蔬菜,有害物质就会吸附在食物上,即使冲洗也难以清除。如果用聚氯乙烯塑料袋盛装含油、含酒精类食品及温度超过50℃的食品,袋中的铅就会溶入食品中,塑料袋还会释放有毒气体,侵入到食品当中。尤其用这种塑料袋盛装热腾腾的稀饭、面食时,会释放出氯等有毒物质,用多了必然会引起慢性中毒,远远比餐具不消毒对人体的危害更大。
安邦强:我建议从源头上来查找原因,包括对于厂家的控制或者是对生产0.025毫米超薄塑料袋的厂家,我们要打掉它,让它没有再生的能力。就像发动一场人民战争一样,要广泛的宣传,让市民知道在生产厂家周边多少公里内都是有污染的,只有知道了危害,周围的居民才可能主动来举报它。
跨地区监管需要统一的法规支持
刘丽华:“网友961”说滥用塑料袋问题真的很严重,从源头上治理很重要,但是如果生产厂家不在深圳该如何查处和审查?
张敏:其实这也是全国都存在的一个普遍的问题。
殷浩程:深圳一些监管部门很多时候是无能为力的,我们和执法部门沟通过,他们对于那些生产厂家在外地的也都没办法,因为这不在他们所管的辖区。另外当地政府也可能会纵容一些生产厂家,对于政府来说,打击这一块影响GDP。像安主任说的生产在一个地方,销售在一个地方,执法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有区域的割裂,不在我的范围我管不了。如果生产和销售流动分布在两个地方,比如生产在外地,但是零售、使用环节在深圳,事情就很麻烦。我们也不能说政府不作为,因为到这个流通、使用环节的时候压力已经很大了,要去管的话效率也会比较低一点。毕竟源头控制的效率才会更高。
刘丽华:该如何来破解这个难题?
网友886:监管难的焦点在于生产厂家的分散性和跨地域性,特别是跨地域性生产厂家的监管是一个挑战,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什么难度,前提是我们要有一个明确的、全国统一的相关法规的支持。如果一个人在外地犯罪,即使跑到本地也一样需要伏法,这和我们讨论的问题是一样的。现在的困境是虽然我们有一个《通知》,但是各个地方的落实程度、处置办法千差万别,政策的不兼容也给跨地区作业带来方便,给跨地区监管带来难度。
殷浩程:黑作坊或者非法生产,源头一定要控制好,这是很重要的。你在源头整治一个工厂可能就是解决一吨塑料袋的问题,你去零售的地方查的话可能要查很多,查一千个商户也查不了一吨。
张敏:国外也有很多好的做法,很多时候是让市民和普通百姓举报,这是很管用的。很多政府不掌握的事情,老百姓都知道。通过举报制度,查实以后就加大力度处罚,这也是很容易和现实的一种方法。
不严格执法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刘丽华:限塑之前全国有3万家塑料生产企业,限塑之后只剩下一万多了,今年统计的数字又超过两万,而且当年倒闭的80%又都恢复生产了,大家觉得“限塑令”的影响在消减,我们希望在深圳第4年开始的时候能够有一个改观。从商家的角度讲,他们追逐利益是没有错的,但是绝对不能违法,从经营者的角度各位想说些什么?
张淑彦:能不能有办法扶持生产环保和符合规格的厂家,降低他们的成本。有些商贩嫌拿货贵,就想找便宜的,那么拿很便宜的就只有到那些违规生产厂家去拿,他们的生产成本比较低,这也是违规厂家存在的土壤。
安邦强:这会造成什么结果呢?既然守法者不但得不到利益,反而利益上收到损害,这也会让一部分守法户转而走向违规生产。这也可以看出公平、严厉执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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