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旨在遏制“白色污染”的限塑行动在全国展开。到今年6月1日,“限塑令”实施已满三年。最近,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扩大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围,药店、餐馆等场所都可能推行“限塑令”。
3年来,“限塑令”在太原执行情况如何?对于“限塑”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打算如何破解?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超市塑料袋用量减少七成
太原山姆士超市建南店店长杜军介绍,与限塑令实行之前相比,该店塑料袋的用量最少减少了70%。
三年前,塑料袋还是免费的。杜军说,以前顾客为了多拿塑料袋,要求不同的商品都用不同的袋子分装,往往一位顾客能拿走三四个袋子。而实行收费之后,买东西多的顾客也不要求分装了,买得少的则直接用手拎,还有的人用购物车直接送到了自己的车上。
不过,用于装肉类和水果的手撕袋使用数量却上升了约15%,记者在不少超市看到,由于手撕袋免费,很多顾客一次要一连撕下好几个袋子。“我们店里一天要用二十卷左右手撕袋,其中有两卷左右是属于人们多余撕走的。”杜军告诉记者。
“限塑”后,有些市民购物开始自备环保袋。家住省城胜利街的杜大妈就是其中一位。“一般三四天洗一次,一个布袋最少用三四个月。”杜大妈介绍,按照每天买一个0.4元的塑料袋,一年下来光买个袋子就得花费146元,而事实上,一年使用的有偿塑料袋远远不止这个数目;一个环保购物袋大概3元,一年最多用4个,无形中给家里省出134元的开销。
农贸市场执行不乐观
但是在农贸市场、小杂食店、早夜市和一些规模较小的零售商店等小型经营场所,“限塑令”的执行情况却并不乐观。
走访中记者发现,太原程家村农贸市场中流通的仍是国家严厉禁止使用的塑料袋。“成本差太多了,一个普通的塑料袋可便宜至4分钱,而一个最便宜的环保购物塑料袋却得2毛,两者整整相差五倍。”某菜摊老板杜勇表示,对于使用哪种塑料袋,不仅仅是因为成本问题,从众心理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其他商贩都在使用便宜的塑料袋,顾客对此也没有特别要求,并且,在塑料袋批发市场里,店家也在推销之前的超薄塑料袋。”三方因素下,环保型购物袋始终在集贸市场里难以站稳脚跟。
有药店早已实行收费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限塑令出台三周年”主题研讨会上表示,将考虑扩大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围,书店、药店以及餐馆等场所都可能推行限塑令,目前正在抓紧调查研究,力争尽快出台。
“小袋2毛一个,大袋3毛一个。”5月31日,在省城并州西街某全国连锁药房,收银人员表示,药店在限塑令开始实施时,就实行了塑料袋收费,这一招确实有一定的效果。过去不管购药数量多少,顾客都会要个塑料袋,现在只有确实拿不了的时候,才会购买袋子。
不过,大部分的药店、书店目前还在免费提供塑料袋。在省城解放路某药房,销售人员表示,多的时候,店里一天能用掉三四百个塑料袋。而在双塔西街某书店,工作人员表示,书店使用塑料袋一直比较普通,不管顾客购书多少,书店都会提供印有自己标志的塑料袋,“这是为了方便顾客携带,不过国家如果做出相关规定,我们也会对塑料袋实行收费。”
餐饮行业限塑受质疑
“在饭店吃饭时,有时候需要打包剩菜,或者在为别人带饭时,都要用到塑料袋,但目前还没有其他更好的容器能够取代塑料袋。”家住省城建设路的市民郭女士表示,饭菜比较特殊,“如果在餐馆限塑,有需求的人就是花钱也必须得购买,这样起不到限塑的作用,只是让餐馆多了一个收费的途径。”
在并州东街一家生意颇红火的炒菜馆,店老板告诉记者,实际上现在打包饭菜的人并不算多,“如果国家要求实行限塑令,我们也会遵照规定,但除了塑料袋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顾客也不可能吃顿饭自己带个饭盒。”对于餐饮行业的塑料袋使用,有市民建议,可以推广一些可以降解的环保型塑料袋,既方便人们使用,又能起到限塑作用。
限塑令内容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商家一律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现状
执行难题待解
太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由于“限塑令”只规定了各大商场和超市,要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款项,没有将市场经营户纳入范围,这就使得市场经营户赠送塑料袋的行为难以监管。
“限塑令”里对违规使用非环保塑料袋的行为,除了经济处罚外,并没做出暂扣、罚没收入或销毁非环保塑料袋之类的规定,因此对违规商家后期的行为,很难控制。
按照限塑令的规定,对违法免费提供非环保塑料袋的经营者,可视情形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曾查获了违规提供非环保塑料袋的商户,由于几家小商店的违法金额都不高,均不够处罚的最低金额。如果限塑令对情节进行分类,执法时可能会好一些。
对策
应建长效机制
怎样让限塑令起到更大作用?监管部门也在为此考虑对策。
应在塑料袋行业设立准入标准,彻底关停生产不合格塑料袋的企业。“除了日常市场巡查,今后还应督导经营户自律。”太原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尹文峰介绍,除了强化日常监管及企业年度检验,今后,基层工商所还可与辖区内市场开办单位签订《“限塑”工作责任书》,市场开办单位与经营户签订《“限塑”承诺书》,使“限塑”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狠抓非环保塑料袋的生产企业整治,关停一部分非法生产非环保塑料袋企业。另外,继续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大对销售不合格塑料袋行为的处罚力度。
太原市商务局商务改革处处长张青贵介绍,在限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同时,今后,可积极探索和寻找塑料袋的替代品,倡导自然降解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工作。建议由政府对塑料袋的“替代品”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给予一定财政补贴,使产品价格降下来,让市民更容易接受。同时,在集贸市场及新增的餐饮业、药品销售业等行业,大力推进环保型自然生态降解塑料袋的销售使用,力求让环保型自然生态降解塑料袋占领市场,让消费者自觉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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