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报道

关于请报送2011年因公团组出访计划及加强外事管理制度的通知

December.17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中国塑协[2010]第204 号

  各专委会:
  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际合作部及国资委有关加强外事活动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协会及各专委会的工作情况,以下外事管理制度请各专委会负责人认真学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执行。
  一、出国(境 )证件管理 
  凡公费出国的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出国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普通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活动,因私护照出国境仅限于自费旅游,探亲等。对于专委会负责人与其所属工作人员出国境从事公务活动的,从对公账户上支出费用的,即为公费出国境, 应严格按照外事制度办理公务护照出行, 禁止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活动。 
  二、严禁以营利为目的组团出国(境 );严禁采取广泛散发通知,做广告等方式招揽参团人员
  我协会的上级外事主管部门是中轻联所属国际合作部,有外交部授权的外事审批权。 我协会下属各专委会均不得擅自采取广泛散发通知、印制红头文件等方式组织团组出国(境 )开展外事活动。专委会负责人或其所属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出国(境 )从事与本行业有关的公务活动的, 必须要将出国(境 )计划提前上报到协会有关部门,由我协会外事联络员统一上报到国际合作部,纳入协会出访计划中,统一报批,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依外事程序办理签证等出境手续。 
  各专委会如有2011出访和开展国际会议计划的,请于2011年1月31日前报送到协会国际联络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尹芃   
  联络电话: 10-65221008      
  邮箱: abc-yin@163.com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