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报道

中国改性塑料十佳企业表彰活动举办通知

June.13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改性塑料专业委员会
  中塑改性[2010]第10号

  中国塑协改性塑料专业委员会于2010年3月发出“关于在专委会成立二十周年之际举办表彰改性塑料优秀企业活动的通知”,在行业中引起广泛反响,许多单位已积极行动起来,对“举办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填报了“中国改性塑料十佳企业申报表”。为了将表彰活动组织得更有声色、更富感召力、更具里程碑意义,现将活动具体安排和要求正式通知大家,望已经申报或有意申报的单位照此办理有关事宜。
  一.表彰活动内容及程序:
  1.2010年7月15日前填报“申报表”(见附件一),邮寄或电传相应资料至专委会秘书处。
  2.2010年8月16日至21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百花村国际商务酒店召开“中国改性塑料十佳企业评议会”,由专委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申报单位领导或代表共同确定表彰名单(草案),会议规模60人左右。会议通知见另文(开会通知)。
  3.2010年9月将表彰名单(草案)上报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4.201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择机在适当地点召开中国塑协改性塑料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会上将对获奖企业及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铭牌。
  5.2010年8月至10月编辑印刷“足迹——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奋斗成果专集”一书,稿件征集办法及入编要求详见附件二。
  二.申报单位必备条件(详见附件三“纪念改性塑料专委会成立二十周年表彰优秀企业活动举办方案”),强调指出的是:
  1.必须是中国塑协改性塑料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
  2.按期足额交纳专委会会费(按不同档别一次性交纳三年会费,有效期至2012年底,凡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的请于2010年7月31日前办理,您的交费情况详见附件四)。
  3.在业内及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
  三.要求:
  1.五类表彰称谓可选一至两类申报;
  2.申报中国改性塑料创新企业的单位必须提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
  3.入编“足迹——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奋斗成果专集”一书,需提供宣传资料光盘,并交纳相应费用(详见附件二):
  4.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不收取申报企业评审费用,但专委会会费要按档次(理事单位1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5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4000元/年)交到2012年年底。仅交纳专委会第七届理事会一年会费的单位不能做为候选单位。
  四.交费时间及汇款方式
  会费及专集印制成本费(具体数额请各申报单位见专委会公函并与专委会秘书处联系落实)务必于7月31日前汇至如下账户,专委会将提供财政部监制、民政部统一发放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及由印刷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
  1.银行汇款:收款单位名称: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号:0200003609014476350
  2.现金汇款:中国建设银行:户名:刘英俊    卡号:4340 6100 1123 7564
  中国邮政储蓄:户名:刘英俊    卡号:6221 8810 0003 7863 404
  注意:请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改性会费”,并将底单传真至专委会秘书处。若从银行卡汇现金,在将“存款凭条”传真给专委会秘书处时,务必将贵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寄送收据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写清楚,以利查询、办理。
  专委会秘书处 电  话:010-68987175(可传真)  
  联系人:刘英俊 13601159590     刘志婷 13611301221    
  E-mail:mpsc@sohu.com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改性塑料专业委员会
  二O一O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中国改性塑料十佳企业申报表
  附件二:“足迹——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奋斗成果专集”稿件征集办法及入编要求
  附件三:纪念改性塑料专委会成立二十周年表彰优秀企业活动举办方案
  附件四:关于交纳专委会会费及入编“足迹——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奋斗成果专集”所需印刷成本费的函
  另文——中塑改性[2010]第11号:中国改性塑料十佳企业评审会 开会通知
  (欲参加活动者,请与改性塑料专委会秘书处联系索要详细资料)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