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塑料行业(首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告
中国塑协〔2010〕第048号
各有关单位:
遵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规范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2号)、《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和《关于公布第三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09]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中国塑料行业企业特点,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1日,我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中国塑料行业(首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价、专家严格初审筛选和行业内专家组论证、评价结果公示后,确定了首批41家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实力的骨干企业作为中国塑料行业(首批)信用等级评价AAA级企业,现公布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一:中国塑料行业(首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附件二:《关于公布第三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09〕3号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2010年3月16日
主题词:首批 信用等级 评价 结果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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