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塑料行业(首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的通知
中国塑协〔2010〕第013号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09]3号)的文件精神,本着“诚信、自愿、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规范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2号)和《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我协会初审、专业评估机构评价和评价专家组论证后,确定了中国塑料行业首批41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详见附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10年1月21日-2010年1月30日)。公示期内,对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有何意见及建议,请与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会员部联系。
联系人:刘姝 电 话:010-65268096 65225256
传 真:010-65268096 E-nail:liushu670@163.com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2010年1月21日
附件:中国塑料行业(首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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