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2日结束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考评员复训班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曲福年副处长表示,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对从事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咨询工作的单位和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导致长期以来危化品标准化咨询机构鱼龙混杂,咨询行为一片乱象,危化品标准化咨询工作亟待规范。令企业欣慰的是,国家安监部门和安全生产协会组织正在积极抓紧制定规范和标准,加快改变当前无章可循的混乱现状。
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高级工程师陈辉介绍,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咨询工作是由专门的咨询机构接受从业单位委托,指导其建立标准化实施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各类人员培训,动员全员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查找差距,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使企业以最高的效率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一项技术服务。咨询员必须具有危化专业知识、经过专门的培训,理解并熟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中的10个A级要素和53个B级要素,才能指导企业做好标准化工作。
陈辉指出,目前我国危化品标准化咨询工作存在着机构和人员的条件不明确、咨询程序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他分析,目前从事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咨询的机构五花八门,有从事安全评价的机构承接并开展咨询业务的,有安全评价机构承接后委托兼职人员咨询的,也有从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开展咨询的,还有一些企业是由本企业的技术人员开展咨询活动。
陈辉说,咨询人员的水平也参差不齐。一些咨询人员根本不具备危化品专业知识,也未经专门的培训就开始从业,有些则是兼职咨询员。一些咨询员只有本企业标准化工作经验,与被咨询企业标准化工作要求相差甚远;少数咨询员对标准化要素的理解很不深刻,抱着指导书就去开展咨询。
陈辉指出,目前我国安全标准化咨询工作没有统一的指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颁布后没有配套的规章,同一机构的不同咨询员掌握的标准也不一致,咨询程序和质量控制还没有相应的规范或导则。咨询过程是否需要记录和评估,咨询结束是否应出具咨询报告,考评后如何严格运行等均没有明确规定,咨询效果难以体现。此外,安全标准化咨询收费也没有统一标准。陈辉说,一个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咨询工作往往要由初评、策划、培训、实施、自评等程序组成,需半年以上时间,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精力,咨询成本也较高。有些不规范的咨询机构低价入市,抢揽业务,应付了事,扰乱市场,给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和隐患。
福建省武平县德兴化工公司董建波总经理告诉CCIN记者,德兴化工公司是一家小型合成氨企业,按照安监部门要求必须在明年底前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在开展标准化过程中,由于企业缺乏技术人员,十分需要咨询机构指导,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需找什么样的机构、咨询工作是否到位等,企业无从知晓。如果国家能够出台这方面的规章,对企业更好地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曲福年透露,为规范我国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咨询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最近共同起草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咨询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员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考评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考评检查评分细则》4个规范性文件,目前这4个文件正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有望尽早出台实施。
据了解,正在征求修改意见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咨询管理办法》规定了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咨询机构的条件、职责和咨询工作程序等,办法明确要求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咨询机构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经历,必须具有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经历;咨询人员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相关管理体系级别审核员资质且有实际审核、咨询经验;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咨询机构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咨询机构注册资金分别不低于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取得危化品安全标准化考评员证书的人员分别不少于20名、10名和6名。
陈辉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咨询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起草和即将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将从制度上限制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标准化咨询工作,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咨询将一改当前无章可循的状况,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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