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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09年关税政策调整意见的函

June.30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
  中轻联综发[2008]132号
  有关协会: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2009年关税调整意见的函》(税委办[2008]40号)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关税实施方案的拟订工作,进一步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关税税率结构和税目设置更加科学化、精细化,请你协会根据近年国内经济和进出口贸易发展改革、宏观调控需要以及支持工农业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引进、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需求,结合本行业进出口贸易具体情况,就调整2009年关税税率、税目等有关问题研究提出相关产品的关税调整意见。
  需提出增列税目的建议,填写附件一;需提出修改进出口暂订税率的建议,填写附件二、附件三,并于2008年8月20日前将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版调整意见表一同报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根据各协会提出的调整税率建议,我们整理后将统一报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若需要附件电子版,请发送“XX协会索取关税调整附件”字样至联系邮箱,我们将尽快返还。
  联系人:刘晶晶  朱业耘
  联系电话(传真):68396450 68396445
  Email:  x68396445@yahoo.com.cn
  附件一、增列税目建议表
  附件二、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
  附件三、调整进(出)口税率建议附列资料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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