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限塑令”将正式执行,限塑令实施后,对于农贸市场这一监管重点,珠海市工商部门准备和市场方面签订有关责任书,建议由市场经营管理部门全权负责塑料袋进销事宜,场内摊贩不必再为此操心。(见昨日《珠江晚报》)
应该说想法是好的,但好的想法却未必有好的结果。很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工商部门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市场经营管理部门,而不能相信摊贩能自觉自为?作为市民,我还怀疑塑料袋若经市场经营管理部门过手后,会被他们从中渔利呢。
工商部门所担心的无非有两点,一是摊贩偷用不达标塑料袋,再就是商贩将成本折入商品。至于第一点担忧,只要工商部门尽职尽责,完全可以杜绝。若是工商部门监督措施到位,常常“出其不意”地到市场上抽检,摊贩还敢使用超薄塑料袋?至于第二点,也的确难以监管。
因此,笔者认为,我们不妨把非法塑料袋的进出漏洞堵死,并从源头消灭这些“白色污染”的生产者。严肃法令,让农贸市场的老板对非法塑料袋不愿卖,不敢卖,让消费者不买不用,也可以利用农贸市场广告空间,吸引一些企业无偿投放印有宣传其产品的环保购物袋,这样,既可以满足市场需要,又能够减轻群众负担,更会形成一种观念的改变。总之,“限塑令”不是“买卖”问题,而是要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并最终把这种“白色污染”彻底赶出我们的生活空间。(珠江晚报 朱启禧 岳粹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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