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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薄膜

“限塑”共创好环境

January.25
攀枝花日报
  在日常生活中,塑料购物袋因为轻巧方便,成为了人人使用的消费品。同时,由于塑料购物袋的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塑料购物袋成了“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给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造成了严重损害。
  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近日,记者在我市各大超市、农贸市场采访时了解到,超市、农贸市场和消费者均对这项措施表示赞同。
  ■超市
  倡导绿色购物 力推“限塑”措施
  在各大超市、商场,记者看到,使用商场提供的免费塑料购物袋的现象很普遍,消费者中很少有人使用比较环保的购物袋。据北京华联攀枝花分店店长梁政介绍,现在每天消耗的塑料袋为10000只,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虽然短期内会对销售带来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还是有利的。以前,超市在攀以外的分店就采取了一些措施倡导绿色购物。比如鼓励顾客使用环保袋、布袋、纸袋,并对使用环保购物袋的顾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等。这些措施得到了很多具有环保意识的消费者的响应,但由于未持续宣传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等原因,没把消费者引导过来。这次国家为此专门出台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措施,为我们倡导绿色购物提供了良好的大政策环境。
  据旺客隆超市攀枝花分店的一赵姓负责人介绍,该店每天消耗的塑料购物袋平均耗资2000元左右,2008年6月1日起禁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超市将因此一年节约成本近70万元,这对超市来说是一件好事,我们将极力推行此项措施的施行。
  据了解,我们日常使用的塑料袋的主要原料是聚乙烯、聚氯乙烯,都是不可降解的。这样的塑料袋废弃后,如果焚烧,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空气;如果掩埋地下,大约200年才能腐烂,会对土壤的酸碱度产生不良影响。
  ■消费者
  赞成环保购物 关注有偿定价
  从今年6月1日起,消费者将不能继续享受由商家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免费午餐”,对免费使用塑料购物袋习以为常的消费者又是怎么看的呢?
  日前,记者在北京华联和旺客隆攀枝花分店内随机采访了部分消费者,他们对商场实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政策表示赞成。
  “看嘛,每次逛完超市,手里就一大堆的东西,塑料袋就要好几个,回家后除一两个用作垃圾袋,其余的全丢掉。虽然知道这会污染环境,但是大家都在用也就不在意了。现在国家实行有偿使用,这是件好事,但塑料袋到底怎么收费也是个问题。如果收费少,可能起不了多大作用。还是希望定价高一些,这样大家才会少用塑料袋。”刘女士晃了晃手中的东西。
  市民张先生说:“前几天,我从报纸上看到塑料袋有偿使用的消息,觉得这个措施定得好。攀枝花是一个重工业城市,更要注重环境保护。通过市场调节让人们懂得环保,既减少了污染,又节约了资源。这些方面我们可以学习外地的经验。像北京家乐福超市推行的方法是,为使用环保购物袋的顾客开通绿色通道,可以不用排队等候,使用超市提供的一个3元的环保袋,用坏了还可以换新的。”
  “我们的摊位每个月用在塑料袋上的花费就得几百元。”温州商城农贸市场一李姓摊主说,“以前很多人买菜、去商场都是用菜篮子或者其他东西,但现在盛行的是塑料袋,如果你不免费提供塑料袋,顾客就会觉得在你这里买东西不方便,你就会因此失去很多买卖。这下好了,塑料袋要被有偿使用了,希望那些菜篮子能重新回到居民身边,我们也减少些成本。”
  塑料袋的使用已经“泛滥成灾”,国家的“限塑”政策在商家和消费者中形成共识。正如市民张先生所说,攀枝花是一个重工业城市,更要注重环境保护。因此,采取各种措施将国务院的政策落到实处,意义非同一般。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外地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如,11月10日,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条例》的第53条和第86条规定,商家如果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可能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中提及,经营者在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应当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供消费者选择购买。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者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没有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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