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简称“佛山日丰”)的“日丰”商标(简称“日丰”)和临海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临海伟星”)的“伟星”商标(简称“伟星”)继“金德”、“亚大”和“联塑”之后,成为我国塑料管道行业内又一批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业内人士人认为,以此为契机,塑料管道行业将迎来一个商标保护的新时代。
久旱逢甘霖“我们已经压抑了很久!”
“我们已经压抑了很久!”谈起“日丰”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一事,佛山日丰法律事务部的庞剑锋感慨万端。
习惯于佛山日丰在铝塑复合管行业内显赫的地位和超强影响力的业内人士可能难以理解庞剑锋感慨万端的原因:直到“日丰”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当日,佛山日丰诉大连日丰企业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日丰”)侵害其商标权的官司仍然没有结束——大连日丰在被判侵权之后不服判决而提出上诉,日丰正在待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而此前的2007年5月,佛山日丰与上海日丰高新技术管道公司(简称“上海日丰”)在经历了对簿公堂、一审判决上海日丰败诉、上海日丰不服判决而上诉之后,与上海日丰实现了和解。
在“日丰”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前,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上海日丰”、“大连日丰”、“天津日丰”这些“伪日丰”的存在是合法的,因此,这些规模较大的“伪日丰”企业假冒或仿冒日丰商标的行为总是有恃无恐。而另一批模较小的“伪日丰”企业虽不像前者那样明目张胆,但它们打一枪换一下地方的游击战术却让佛山日丰防不胜防。截至2006年,各类“伪日丰”企业已高达80余家,而现在,这一数量己增加到100多家。多年来,佛山日丰就如同一只形单影只的猫一直在与这只数量庞大的鼠群在苦苦相斗。猫疲于奔命,鼠患依然严重。个中滋味,身为法律部负责人的庞部长自然体味最深。
佛山日丰深受“伪日丰”侵扰之苦的情形,临海伟星的工作人员深有体会。虽然临海伟星没像佛山日丰那样同时遭受那么多企业的侵害,但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市场环境中,临海伟星既要倾注巨大心血去提升自己的品牌影响力,又要耗费巨大的精力同“香港伟星”这样的“伪伟星”做斗争,他们总是力不从心。因此,与佛山日丰一样,对于“伟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临海伟星的王登勇经理说:“这真是久旱逢甘霖,令人鼓舞。”
“尚方宝剑“开路,开启商标保护的新时代
“原告的‘日丰’注册商标并非驰名商标!”日丰法律事务部的庞剑锋至今对那些曾经被佛山日丰告上法庭的“伪日丰”企业的这句辩解耿耿于怀。尽管日丰与这些“伪日丰”的官司无一例外地以佛山日丰的胜诉而告终,但这一结果并没有成为其他“伪日丰”的前车之鉴,相反,他们却“前赴后继”、我行我素地假冒或仿冒佛山日丰的商标。而现在,“日丰”终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了!根据相关规定,佛山日丰现在除依法享有“日丰”这一驰名商标的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日丰”,甚至有权禁止他人将“日丰”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这是相关规定中关于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政策的具体描述。据此,将来市场上新注册的企业将不能再像那100余家“伪日丰”企业一样以“某某日丰企业有限公司”之类的名字进行注册,而且,对于那100余家已经注册的“伪日丰”企业,佛山日丰可提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他们的注册。这样的话,佛山日丰以后再进行维权斗争的时候,可以直接提请工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不必再像以前那样首先向司法机关出具大量资料,证明“不是驰名商标的‘日丰’”是“高知名度、高美誉度和高市场占有率的商标”,进而以不正当竞争为由申请法院判处“伪日丰”停止对日丰的侵权行为。
对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前后维权效率的变化,金德管业集团的王士良总结说:“有驰名商标这柄尚方宝剑开路,维权的效率就会事半功倍。”而很多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日丰”和“伟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这些企业将和此前已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的金德、亚大和联塑相互呼应,在管道行业内形成一种商标保护的声势,从而开启我国管道行业商标保护的新时代。
“民不告,官不究”,维权行动任重道远
“日丰”和“伟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这对规范整个管道行业的竞争秩序,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但无论是刚刚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佛山日丰和临海伟星,还是2004年已经拿到驰名商标的金德管业集团,他们均感到在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下的维权行动任重道远。
“我们还有好多工作要做!”佛山日丰法律部的庞剑锋在为日丰终于拿到“尚方宝剑”而感慨和兴奋之余,也清醒地认识到维权道路的曲折和漫长。庞部长指出:市场上的这100多家‘伪日丰’企业已经实实在在地存在了好多年,他们在多年的市场打拼过程中所积累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不可能因为“日丰”驰名商标的认定而立即销声匿迹。即便那些规模较大、曾经明目张胆地假冒“日丰”商标的“伪日丰”企业也许会考虑主动变更企业字号,以免遭惩处,但他们必然会想方设法把现有的“日丰”管销售出去,会想方设法利用他们多年来打造的“伪日丰”品牌来实现从良的转变,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的打假,将使佛山日丰面临新的挑战。而大部分规模较小、已经习惯于同佛山日丰打游击战的“伪日丰”企业,也仍然会延续他们和佛山日丰“捉迷藏”的游戏。面对这种情况,佛山日丰也只能像以前那样,先拿那些假冒行为最为恶劣”的“伪日丰”企业“开刀”,而对于更多的“伪日丰”企业的假冒行为,只能暂时听之任之。
至于按照相关规定,工商部门本身承担着主动维护驰名商标严肃性的义务,由于他们在实践中除了开展专项打假行动之外,更多时候是在收到受害企业的举报之后才展开打假行动。因此,对于驰名商标企业来说,必然会经常遭遇“民不告,官不纠”的尴尬。
而对于驰名商标保护下的维权行动,金德管业的王士良还有另一难言之隐:出于投鼠忌器的考虑,他们的打假行为还不能大张旗鼓。因为部分消费者可能原本并不知道金德的产品曾经或正在被假冒,如果金德大张旗鼓地打假,这些消费者再选择金德管时难免会产生疑虑:眼前的金德管是真的还是假的?由于他们缺乏辨别真假的能常识和能力,为减少麻烦,他们可能会放弃选择金德管转而选择他们认为不存在假冒行为的其他管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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