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前不久颁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具体的奋斗目标:2010年和2020年,力争使我国可再生能源分别达到能源总消费的10%和15%。对此,有关人士反应不一、既喜且忧:开发可再生能源真的有这么重要吗?确定的目标能实现?如何实现?带着这些问题,9月18日记者采访了正在参加2007世界太阳能大会的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会长石定寰。
可再生能源不是装点门面的“花瓶”,而是我国应对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挑战的必然选择
记者:近年来我国对发展可再生能源非常重视,国务院曾多次专题研究,《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前不久发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此,有些人不太理解:可再生能源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石定寰:的确,对于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国人远未达成共识。但是,我在这里必须说明:可再生能源决不是可有可无、装点门面的“花瓶”,而是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必然选择,对于我国尤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大家都知道,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物质保障。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人类文明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伴随着能源的改进和更替。自上世纪70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机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石油价格从起伏不定到居高不下,世界各国对能源供应安全的担忧与日俱增;化石能源在使用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导致了全球气候变暖,更加剧了国际社会对化石能源的“不安全感”。尤其是近两年来,随着国际石油价格大幅波动以及《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可再生能源发展已成为国际能源领域的热点,许多国家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实施《京都议定书》所承担的减排义务、缓解能源供应矛盾的重要措施,可再生能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成为实现能源多样化、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替代能源。据国际太阳能学会的统计,到2006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了2亿千瓦,其中小水电约8000万千瓦、风电75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约5000万千瓦、地热发电1000万千瓦,以及太阳能发电700多万千瓦。发达国家都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比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到2017年20%的电力将来自可再生能源; 欧盟的目标是,到2010 年22%的电力或整个能源的12%将来自可再生能源,今年初又提出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到全部能源消费的20%,发电量占全部电量的30%;德国的目标更加宏伟, 2020 年20%的电力和2050年整个能源的50%将来自可再生能源。
根据国际上各方面的预测,到本世纪下半叶,随着化石能源资源的逐步减少和能源消费需求的增长,可再生能源将逐渐取代传统化石能源而占据世界能源体系的主导地位,实现向可持续能源体系过渡的目标。
对我国而言,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任务尤其迫切。从人均占有量来看,我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分别为世界人均水平的70%、10%和5%。按照“十一五”的能源经济发展水平,以能源消费翻一番保证GDP翻两番的既定战略,即使是在充分考虑技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实现有效节能的前提下,到2020能源需求量也将达到28亿至30亿吨标准煤。我国能源资源供应不仅总量上面临更大压力,而且除煤炭以外的矿物能源的进口依存度也将普遍超过50%,能源安全将面临极大的挑战。
同时,目前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温室气体排放国,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1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国际上要求我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呼声不绝于耳,如不前瞻性地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国际环境问题将对我国政治、经济、外交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因此,用“兵临城下、将至壕边”来形容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紧迫性,似乎不为过。
我国确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不是“水中月”,经过切实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记者: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中期厂发展规划》提出,力争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对此,国际社会在刮目相看的同时,也心存疑虑:这样的目标能实现吗?
石定寰:外国朋友有这样的疑问是可以理解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外宣传得不够。这次参加世界太阳能大会的外国代表在了解了我国近年来所采取的措施何以取得的成绩以后,都表示了高度赞赏。只要我们采取切实政策措施和行动,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所确定的目标并不是可望不可及的“水中月、梦中花”,而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我这样说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
一是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在水能方面,全国水能资源的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为4亿千瓦,年发电量1.75万亿千瓦时;在生物质能发面,包括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各类能源作物、及其城市生活垃圾在内的生物质资源可转换为能源的潜力约5亿吨标准煤,今后随着造林面积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生物质资源转换为能源的潜力还很大;在风能方面,全国陆地可利用风能资源3亿千瓦,加上近岸海域可利用风能资源,共计约10亿千瓦;在太阳能方面, 全国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年日照小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年太阳辐射总量大于每平方米5000兆焦;在地热能方面,全国可采地热资源量约为33亿吨标准煤。
二是我国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已经取得长足进展,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有关部门的关注下,风能、太阳能、生物只能等可再上能源的技术研发、应用及产业化得到稳步发展,小水电、太阳能热水器、农村沼气、小风电等技术和产业已走在世界前列。《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如去年风电新增装机133万千瓦,超过过去20年的总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已形成一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不完全统计显示,到2006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为2亿吨标准煤(不包括传统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约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比2005年上升了0.5个百分点。这为201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10%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而且,随着技术的快速进步和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必将大幅下降,可再生能源产业也必将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兴产业。由此可以判断,我国确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是切实可行的。
发展可再生能源不能“雷声大、雨点小”,需要政府、企业、科研院所联起手来,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
记者:尽管如此,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事业并非一路畅通。您认为当务之急是什么?
石定寰:当然,“天上不会掉馅饼”,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道路上还存在许多障碍。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各级政府都要扎实贯彻《可再生能源法》,切实加大引导、扶持力度,不能“雷声大、雨点小”。
当前最紧要的工作,是要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政策体系和实施细则,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抓好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考核指标,并分解到到各个省(市、自治区)和相关行业、企业,狠抓落实。
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要根据中长期规划的要求制定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优惠的价格政策和强制性的市场份额政策,以及加大政府投资及资本市场投融资,实施政府特许权、政府采购等措施,培育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
二、改善市场环境条件。国家电网企业和石油销售企业要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承担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生物液体燃料的义务。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和生物液体燃料进入石油销售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有关部门还要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建筑节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建设管理规定;
三、制定电价和费用分担政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技术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高于常规能源发电电价的上网电价,并根据技术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电网企业因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高于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所发生的费用,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由全社会分摊;
四、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予以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等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五、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快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的基础在于加强科技创新。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科技投入,国家各类科技发展规划要大力支产学研合作,开展可再生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整合现有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鼓励创新,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我特别想强调的是,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情况差异很大,在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过程中不能“一刀切”、“齐步走”,而是要根据各自的情况,分区实施。
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尤其要先走一步,不能坐等国家的“红头文件”。因为这些地区的经济基础好、能源需求量大、科研技术密集,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强,对改善环境的愿望也格外迫切。因此,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需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在能源规划和经济建设中优先考虑发展可再生能源,要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优惠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相关技术和装备制造,培育应用市场,探索推广模式、积累经验,做可再生能源事业的排头兵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
当然,对于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而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等西部地区,国家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西部大开发中格外关注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力争把上述地区早日建成全国的可再生能源基地。
除了政府的扶持引导外,公众的支持也必不可少。针对全民可再生能源整体意识不强的现状,新闻媒体和科普机构责无旁贷,要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强宣传,建立新的能源消费观念,提高广大公众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科普教育尤其要从青少年做起。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尽管可再生能源成为主导能源还有待时日,实现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进程,但我们必须从现在就要明确方向和目标,扎扎实实采取行动,加快前进的步伐,因为我们已经比发达国家落后很多。”作为2007世界太阳能大会中方主办者的负责人,石定寰看上去有些疲惫,但面对记者,他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目光和言语中的焦急感流露无疑,“开发可再生能源既是一场新的能源革命,也是一场意义重大的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蕴藏着机遇与挑战。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甚至包括印度等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已把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和装备制造作为新的投资热点,力求占领制高点、抢得主动权。作为能源消费与进口大国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留给中国的时间和机会无疑是越来越少!”(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 )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