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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报道

关于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规范退休及岗位任职年龄的意见

August.1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下发《进一步规范退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轻联人事[2015]154号)、“关于下发《进一步规范退休工作的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中轻联党人[2017]38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章程》规定,结合中国塑协实际,现提出中国塑协规范退休及岗位任职年龄的相关意见。
  一、协会在职工作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须按时办理退休手续。返聘人员原则上不能担任部门负责人,如工作需要,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可以办理返聘手续,原则上一年一聘。
  二、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专职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返聘人员工作经费按照中国塑协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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