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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关于征求《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July.27
浙江省环保厅
各设区市环保局: 
  根据国家和省对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和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7年6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大气处  王高亭,联系电话:0571-28893863,28869171(传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严俊,联系电话:15205818688。 
  附件: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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