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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轻联、总社党委于4月16日组织收看了由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同志主讲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报告录象。
党委书记陈士能同志首先就学习“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做了动员,中轻联、总社领导和机关的全体党员,各直属单位、协会、学会的党政负责同志和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学习。中国塑协丁言行同志代表塑协党支部参加了学习。
宣讲报告结束后,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世成同志受陈士能同志委托代表党委结合中轻联、总社实际,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提出四点要求:
一、中轻联、总社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将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结合中介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把贯彻执行条例的主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分析本单位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结合十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单位制度建设,确保党内监督在制度框架内进行,防止出现不按照制度、不按照程序监督的问题,杜绝滥用监督权力。确保在加强监督中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要重视研究中介组织在党内监督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索提出一些新建议、新办法。
二、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在抓好本单位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的同时,不断增加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必须首先学好条例,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些,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其具体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和正确对待党内监督。吴官正同志指出,加强监督不是跟谁过不去,也不是对谁不信任,而是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目的是使我们的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做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参与监督的表率,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我们各单位的负责同志要增强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杜绝“家长制”作风,要坚持一个声音,反对一言堂。要支持和保护党员依据党章和条例规定的权利发表意见,随时随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要带头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坚持按党的章程办事,按党的原则、条例、规定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和庸俗作风。要正确处理接受监督与抓好工作的关系,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律、慎独、心里踏实,又要坚持大胆工作,敢抓、敢管、敢负责,使本单位的工作不断增强实力、活力、凝聚力。
三、广大党员是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的主体,参与党内监督,党员责无旁贷。因此,我们广大党员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自觉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应该看到,没有党员的广泛参与,党内监督工作实际上也不可能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努力营造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参与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氛围。希望广大党员在参与监督的过程中,既要按照组织原则和严格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又要注意加强自我监督,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照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查找问题并努力克服。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各单位的纪检部门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既要靠党员领导干部的内在自觉,同时也离不开外在的监督检查。要协助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结合中介组织的工作特点,选好贯彻落实条例的载体。
中轻联、总社党委、纪委在提高自身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座谈交流,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和纪律观念的增强,使大家认识到自觉接受监督是一种政治责任。各单位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强调针对性、实效性并加强督促检查,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作用,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注意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计划于4月中下旬开始的纪检监察工作调研,将分组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经验,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与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认真分析研究,拟提出重大问题决策分类规范指导意见,注意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协学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建设,加强相关培训,促进完善配套制度。在推荐皮革工业协会、缝制机械协会、工业设计协会规范管理典型的基础上,继续注意发现和总结新的典型经验,努力促进健康发展。要加大对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和专兼职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促进党内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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