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商信用函[2009]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详见附件一)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中国塑料行业企业实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价、专家严格初审筛选和行业内专家组论证及评价结果公示后,确定了第二批60家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实力的骨干企业,作为中国塑料行业(第二批)信用等级评价企业,现公布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二)。此评价结果已在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备案(详见附件三)。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公布第三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09〕3号
附件二:中国塑料行业(第二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附件三:《关于接受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对长虹塑料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备案的函》(商信用备函〔2010〕15号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2010年9月2日
抄 报: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员部
抄 送:北京益信健信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主题词:塑料 企业 信用 评价 结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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